
北 n=center>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副主任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夏业良
日常生活中消费很大的东西,老百姓要求一个最基本保障,就是不能涨价幅度太大。 IC 从经济健康发展来讲,政府也应该引领物价每一年都有一定比重的上涨。 物价不走高才是不正常 南都周刊:最近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存在涨价的趋势。从一些地方城镇调查看来,消费者的信心指数在微降,他们感受到的这一种压力还是比较大的。您是怎么看待CPI(居民消费价格指数)的增长的呢? 夏业良:我国近几年来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。从2001年不到1000美元的人均GDP,到现在的大约2100美元,2006年中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,东莞以25320元列第一名,接下来依次是深圳 (22567元)、上海 (20668元)、北京 (19978元)、广州 (19851元)、宁波(19673元)、杭州 (19027元)、中山(18897元)、佛山(18894元)。2006年,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6321元,比上年增长7.3%。 在这样的涨幅下,如果我们的物价水平不但没有走高,而且是降低,那才是不正常的。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,物价上涨的幅度是非常轻微的,现在CPI达3%也还是非常温和、幅度微小的物价上涨。从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方面来讲,政府也应容许市场自行调整,容许物价每一年都有一定比重的上涨。 南都周刊:中国人的住房情结很重,而房地产市场的不断上涨就成了人们心中挥之不去的痛。 夏业良:的确,房地产市场价格备受关注。我们应该看到近60年来中国人开始拥有自己的产权住房至今也不过十来年时间。产权拥有的需求和欲望被压抑了几十年,如今才刚刚开始全面释放,所以对产权住房的需求非常旺盛。多年来我国的投资渠道一向比较单一,大家都想买房置业,既作消费品又作投资品。同时人们对占有财产空间又有了更强的欲望和要求,但大众的购买能力,以及土地供给状况又不允许。因此,解决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你压制房价,而在于抑制人们有效需求中的过度占有欲望,或靠其他方面引领需求欲望的适度调整。 一个国家不可能全体国民都拥有自己的产权住房,在我看来,低收入家庭没有必要(更没有能力)一定拥有自己的产权住房,而应该由政府提供廉租屋,使他们不必露宿街头。中产阶级以上的居民(家庭人均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,或家庭年收入15万元以上)可以通过现实购买力和信贷资信的增强,逐步拥有他们自己的产权住房。 当然对面积过大或者过于奢华的房产要加收一定的房产保有税收,限制产权住房占有欲望的过度扩张。但对于中低收入阶层,政府没有权利和义务给他们提供拥有个人产权的经济适用房,因为政府没有义务去帮助穷人拥有不动资产。如同俗话所说:“救急不救穷”,政府有义务让你不饿死,但是没有义务让你吃山珍海味。同样的道理,政府的义务是不让人们流离失所,而是有很小面积的经济住房来居住,那就是廉租屋。并且这是一个流动性概念,如果收入水平目前较低可以住廉租屋,一旦收入水平提高后必须搬离,让更穷,更有需要的人住进去。 [1] [2] 下一页 |